社會福利署(社署)現正邀請有意營辦基金第八批校本計劃的學校提交建議書,並在2021年下半年推出這些計劃。截止申請日期及時間為2021年4月29日(星期四)下午5時正。
申請學校必須是公營學校(包括官立學校、資助學校及按位津貼學校)或直接資助計劃學校。除官立學校外,申請學校須持有香港《教育條例》(第279章)第3條之"註冊證明書"。計劃將透過訂立和實踐個人發展規劃,鼓勵弱勢社羣兒童養成建立資產的習慣,並同時累積儲蓄和無形資產(例如正面態度、個人抗逆能力和才能,以及社交網絡等),這些對兒童日後的成長至為重要。
如有查詢,可聯絡兒童發展基金辦事處 (電話號碼:2892 5540)。
2021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