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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公報

檢討兒童發展基金及過渡安排

兒童發展基金(基金)於2008年成立,旨在促進弱勢社羣兒童的較長遠發展。基金運作至今已達十五年,考慮到近年政府及社會各界相繼推出了以弱勢社羣兒童為對象的項目,兒童發展基金督導委員會(督導委員會)認為有確切需要全面檢視基金的運作,以強化基金的獨特之處和優勢。社會福利署(社署)負責全面檢視基金的主要元素,涵蓋多個範疇,包括目標參加者、計劃年期、機構主導計劃的「一加一模式」、策略伙伴的角色及基金與其他支援弱勢社羣兒童資助計劃的銜接等。社署將邀請基金計劃的營辦機構/學校,以及其他持份者(包括現時及過往參與計劃的兒童/青少年、家長、友師、捐助者及策略伙伴)參與檢討。是次全面檢討初步預料將於本年年底完成。

為確保基金計劃可持續進行,督導委員會同意是次檢討不會影響現正進行的計劃(即第七批、第八批和第九批的校本計劃及第八批和第九批的機構主導計劃)。而在完成檢討前,則將暫緩招募第十批校本計劃及第十批機構主導計劃的學員。如有查詢,請致電2892 5540 與兒童發展基金辦事處聯絡。